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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玉案 春日驱车过沪西门,顿触旧尘。有怀陶公、亚子,分寄樱岛、梨里


[近现代]:高旭

沪西城角偕游地。问此景,曾忘未。不灭英雄儿女气。

往年情事,乍歌乍哭,隐约还能记。

樱花照眼梨花泪。岂相忆。终教不相见,昨夜梦中同把臂。

聚原易散,散偏难聚,商略浑无计。

高旭简介

唐代·高旭的简介

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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